TA的每日心情 | 火毛 2018-7-23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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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5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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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4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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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5日,刘刚初次与相识了一段时间的女网友陈某相约见面。两人在楚州玩了一天后,晚上一起到某宾馆开了房间。随后,刘刚独自外出买方便面,当他回到宾馆时,看到陈某正在宾馆楼道里与一名醉酒男子争吵。刘刚立即上前,不分青红皂白,就帮助陈某与该男子吵架,并要求对方给自己的“女朋友”赔礼道歉。对方男子不仅不肯道歉,还继续辱骂陈某。刘刚顿时感到颜面尽失,十分恼火。为在陈某面前逞英雄,刘刚遂上前对醉酒男子一阵拳打脚踢,将对方打倒在地,鲜血直流。后经有关部门鉴定,受伤男子的伤情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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