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高兴 2014-5-17 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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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得好:“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外国先贤柏拉图发明了“精神恋爱”,中国鼠辈创造了“视频裸聊”。真可谓是“长江后 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然而,裸聊可不是省油的灯,弄不好就会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让人悔恨终生。 一对在网上“结婚”的男女视频聊天时“坦诚相对”,不料男的偷偷将对方裸体截图并进行敲诈,在敲诈得逞后男子为进一步勒索,竟喊来朋友将对方强奸并用手机进行拍摄,女子不堪继续被威胁不得不报案。前天晚上10点左右,南京大桥南路附近,一女子拨打了110报警,称自己被人敲诈。下关特巡警迅速出动,将在大桥南路某饭店门口等待女子送钱来的三人抓获。(《扬子晚报》6月2日) 去年3月,网名为“冰美人”的俞某和一个叫“帅帅恶魔”的男子陈某在网上相识,经常通过视频裸体聊天,相互展示身体及私处。 陈某简直就是窝窝头踩一脚——根本就不是一个好饼。他一直无业,手头较紧,便想向网上“爱人”借钱。但是俞某一听他要借上万元,便推辞说自己经济不好没钱借给他。见认识这么久的亲密爱人不肯借钱,陈某心生不满,在与俞某网上视频裸体聊天之时,悄悄将俞某的视频图像进行截图,并存储在电脑中制成图片,进行诈骗。 陈某的朋友杨某简直就是二十一天不出小鸡——混蛋一个。杨某,你也老大不小啦,怎么长个猪脑子呢?陈某让你和俞某发生性关系,你就言听计从?你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犯罪行为吗?如今,你被警方抓到了笆篱子里,不久的将来,你一定会被法院判刑。你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假如当初你能规劝陈某的话,还会落到今天这样的可耻下场吗?你实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俞某简直是米汤盆里洗澡——尽办糊涂事儿。你一个25岁的妙龄女子,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羞耻呢?偏得迷恋裸聊,还把单位和姓名告诉了对方?今年5月初,陈某借口说还有些照片在自己手上,将你约到新模范马路附近一旅社内,强迫你和另一男子杨某发生了性关系,并用手机拍成视频保存。如果你当初就报案的话,或者不去和他约会的话,还会被强暴吗? 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要求我们:“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裸聊有伤风化,败坏风气,为人所不耻,被法律所不容。然而,有些人竟然对此趋之若鹜,如蝇附膻,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希望这些人悬崖勒马,后头是岸,免得重蹈俞某的覆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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