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新闻
商业信息
旅游
网友爆料
畅所欲言
爱心
摄影
戏曲
体育
诗词文学
情感世界
二手房源
家在天台
美容健康
二手市场
网友相约
亲子
电脑
招聘求职
休闲灌水
投资理财
打工生活
户外运动
帮忙
站务
精彩图文

在商场影院内吸烟一律拘留5天

[复制链接]
查看: 672|回复: 3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7-1-29 23:22
  •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9-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消防法规定在商场影院内吸烟一律拘留5天

      省消防总队相关人士提醒烟民注意公共场所“禁烟”标识

      国庆加上中秋的超长假期,很多朋友肯定都安排了自己的休闲项目,去外地做个自驾游,逛逛商场,看场电影,不过你如果是个烟民可要记住了,在例如商场、影院和加油站这类严禁烟火的地方,绝不要一时忍不住而点上一支。因为根据新消防法和节前公安部消防局“六个一律”的最新规定,你有可能因此面临拘留5天的处罚。

      很多人都认为,在商场里吸烟,能犯多大错?会受到什么处罚?或者以为最多罚点小钱的话,你就错了。日前,成都市锦江区有3个人在商场内吸烟时,被民警与消防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遭到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执法人员发现在危险场所吸烟的,一般予以警告或罚款,警示效果并不理想。今年5月1日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最高处拘留5天的处罚。为确保国庆消防安全,国家公安部于8月20日重申严格执行“六个一律”。9月9日南京消防局对国庆安保工作进行临战动员,要求各部门制定采取多项举措,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执行“六个一律”打好国庆安保攻坚战,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六个一律”中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拘留5日,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其中就提到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一律重处。而商场、电影院、加油站就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他特别提醒烟民们,虽然目前我省还没有因在这些场所吸烟而被拘留的先例,但是整个国庆期间公安机关对此类问题从重处罚标准不会改变,在标注有“禁止吸烟”字样的公共场所,千万不要一时忍不住。 (朱昕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30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咱在天台!要不就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13-3-11 13:08
  •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9-3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拘留5天乃误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9-3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m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天台领先的地方门户服务平台
    • 客服电话:13968580055
    • 客服QQ:808508
    门户服务
        

    浙公网安备 33102302000043号


    浙ICP备11032801号-2
     
    天台之窗订阅号
    天台之窗服务号
    Copyright  ©1998-2024  天台之窗  Powered by  Discuz! X3.5    ( 浙ICP备11032801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