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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山人海》求你了,赤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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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靓颖 郭敬明 徐小平 余华 潘石屹 张海迪 刘震云 虹影 余秋雨 吴小莉 王跃文 董路 徐静蕾 冯骥才 刘醒龙 张者 陆天明 王辉耀 杨心远 李静 王小山 和菜头 金错刀 残雪 李承鹏 冯一刀 项立刚 陈染 叶永烈 张静 初李 琳春树 高晓松 马德兴 叶倾城小麦 张静君 韩乔生 戴鹏飞 杨洋 林毅夫 李国训 张巨睿 孙睿 谭军波 邹剑宇 潘燕辉苗炜 郑春峰 林长治 伍洲彤 骆爽 张栋伟 南香红 猛小蛇 朱伟 老 榕那 威海 岩蔡骏 杨非 胡续冬 阎爱华 肖锋 丁志锋 孔铁山 IT99 炎炎 慕容雪村 科尔沁夫 黑楠 闾丘露薇 行者悟能 姜培琳  </P>
<>看到以上的“黑”名单,如果你有时间上上网,关心关心时世风云,我就是不讲,你丫大概也明白我想讲什么。</P>
<>当然,也有不关心神6回来了萨达姆审判了巴老见马克思了全运会丑闻了胡主席拥抱金正日了的人,那么我先援引我喜欢的一个媒体人的话,你大概也就是知道了。</P>
<>“每天在新浪的新闻首页,都会有一个名人的博客被开了,那感觉就像皇上每个晚上给一个妃子开苞一样,新浪夜夜做新郎,看上去他们的确有点爽:闾丘露薇、吴小莉、余华、余秋雨、韩乔生、张海迪、冯骥才、刘震云、张靓颖、……这些名人似乎像商量好的一样,排队上天堂。”</P>
<>明白了吧。博客。膊客。我喜欢把这两个字理解为赤膊的客人。嘿嘿,你丫可不能像把周装逼的《七里香》演绎成《骑李相》那样情色地想象我啊。</P>
<>在新浪沦为性浪以后,我们会发觉得有些事情,要不搞就不搞,想搞就搞大的。比如这膊客。</P>
<>在很多百无聊赖的时候,我会蹭进天台之窗,蹭进天台之窗的BBS,在蹭过凡善可陈的原创文学园地版之后,想找一篇本地人写的文字看而不得,这样,我就蹭进了“情感世界”版的闺女版“心情日记”版里。在这里我发现了一件比较有意思的事,就是这里的大家伙还在使用论坛跟贴的方式写日志式的文字。</P>
<>这大概就是膊客的稚型吧。要是你们早五年写的话,我想可能你们会骄傲地说膊客这玩意儿的创意在天台之窗呢。不过现在你们可就落后五个星期了。五个星期前,性浪就在中国博客网、天涯等若干博客网站后开搞膊客,利用其名人资源收复膊客失地了。</P>
<>其实,落后了也不打紧,知耻而后勇嘛。但我发现除了在这“心情日记”版继续淡泊地“采字东篱下”之外,我还看到有些筒子还在TA的日志式文字贴贴名后加上“拒绝跟贴”四个字样。这个就不大靠谱了。拒绝跟贴,我想应该不是这个贴主的真实想法,要真没人看你丫的字,回个复,我想你丫还真就郁闷死。</P>
<>但话说回来,在性浪大搞膊客大赛的时候,我对大家伙们还能坚守这一片原始的麦地(原谅我不用玉米地,因为我不是那种穿黄衣服的玉米)还是深感敬佩。</P>
<P>敬佩归敬佩,我还是想告诉大家伙一个好消息,就是在如果你参加了性浪膊客大赛,前提是你在开个性浪膊客没命地写,膊客大赛中获奖的膊客有奖金,分数千元到数百元不等。所以,你没事坐在电脑前敲敲键盘还能挣钱呢。你丫不会嫌钱多吧,那挣钱的法儿我可告诉你了。</P>
<P>你丫可能会说,“瞅你说的那么好,你怎么不在性浪开膊啊”?</P>
<P>这问题可真有点难倒我了。不过我想了想,还是悄悄地告诉你:</P>
<P>第一,我瞅不上新浪膊客。第二,我不能写像余秋雨余华刘震云残雪等等“大师”那样的文字,我就不眼热那几千块奖金了。第三,我最近忙得连打字的巭都没有。</P>
<P>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我就是想叫你们大家伙都去性浪开膊,如果性浪膊客真的人山人海了,性浪的服务器就趴下了,倒塌了。嘿嘿。</P>
<P>哦F抗斯,你会说,这不可能。</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5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没看。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走情感原创两条路线,然后在置顶的帖子后跟着。所以,你让我记住了你----人山人海。</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6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的博最近还真是热门。前段时间也申请了个耍。不过几天也就厌了。</P><>学丫口气说几句话。丫这篇文我看着蛮顺眼。挺丫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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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6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的没时间看啊,呵呵。上面的是美女吗?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啊。钻了牛角尖,怎么浑身上下看着别扭。。</P><>人家爱咋咋地,无所谓啦</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6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为新浪做广告。它们停留在web1.0时代。</P><>博客网。中国博客网。要好的多。</P><>不过楼主说的道理对极了。在论坛写日记还拒绝跟帖不如回家用本子记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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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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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8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NND,怎么晃哪哪就有你的影子,真不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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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P><>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人就好</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11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石激起千层浪,效果不错!</P><>楼主高[em17] !</P>
  • TA的每日心情
    高兴
    2025-6-29 08:06
  • 签到天数: 2510 天

    连续签到: 6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5-11-1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居然还有一篇重复的发贴,才发现,大家跟了这么多贴,就留着吧。</P>
    <>世界是大家的,人家爱穿短裤爱穿背心那是人家的事,只要不是光屁股有伤风化。</P>
    <>当然,也有旁人说不喜欢背心短裤的自由。</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11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爱咋写咋写,楼主何必要强人所难。</P>
    <>当然你也可以在这里大发议论。这是你的自由。只是你的自由不能妨碍到别人的自由。</P>
    <>我还就爱看拒绝跟帖的日记。</P>
    <>我愿意做一个安安静静的观众。要是有写人受不了安静,大可以不必点击,没必要在这里“妖言惑众”。</P>
    <>不好意思。只对事不对人。:)</P>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11-12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文章有看头!</P>[em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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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soul</I>在2005-11-14 9:01:00的发言:</B>

    <>闲不住的唠唠叨叨</P>
    <>女人气的唠叨</P>


    像你丫这么小的时候,俺也曾留过胡茬子扮酷扮粗犷扮道貌岸然,所以,俺充分理解你的貌似男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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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5-11-14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闲不住的唠唠叨叨</P><>女人气的唠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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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过客</I>在2005-11-8 16:27:00的发言:</B>
    NND,怎么晃哪哪就有你的影子,真不清静。


    拿一片树叶遮住你的眼睛,扑丽丝。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空心菜</I>在2005-11-6 22:19:00的发言:</B>

    <>没必要为新浪做广告。它们停留在web1.0时代。</P>
    <>博客网。中国博客网。要好的多。</P>
    <>不过楼主说的道理对极了。在论坛写日记还拒绝跟帖不如回家用本子记呢。</P>

    <>陈彤说性浪BLOG是web2.0。看来,陈彤不如你。</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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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无味之味</I>在2005-11-11 8:39:00的发言:</B>

    <>人家爱咋写咋写,楼主何必要强人所难。</P>
    <>当然你也可以在这里大发议论。这是你的自由。只是你的自由不能妨碍到别人的自由。</P>
    <>我还就爱看拒绝跟帖的日记。</P>
    <>我愿意做一个安安静静的观众。要是有写人受不了安静,大可以不必点击,没必要在这里“妖言惑众”。</P>
    <>不好意思。只对事不对人。:)</P>

    <>
    <>1、“强人所难”从何说起?我只不过是闲着唠唠嗑。</P>
    <>2、你也说了,这是我的自由,唠嗑的自由,所以你自己推翻你说的第一句话。“不能妨碍别人的自由”,我怎么就妨碍别的自由了?这么多人不是照样在这里“自由”地写TA们的心情日记吗?</P>
    <>3、我没妨碍你看“拒绝跟贴”的自由,所以,请你继续看。</P>
    <>4、从你回的贴的口吻看来,你给我的感觉是你还不大安静,因为真的安静的人是不会回复我的。</P>
    <P>我受得了安静,但我受不了假装的、伪饰的安静。</P>
    <P>说实话,“拒绝跟贴”的贴子我还真没去点击。</P>
    <P>至于“妖言惑众”,很明显,我还没惑倒你,也没惑到其他人(TA们照样想写嘛就写嘛)所以谈不上“妖言”。从你给我扣上“妖言惑众”这四个字,我想象,要是你在文革那会儿,你可能会是很可怕的一个“女将”。</P>
    <P>同样,对事不对人:)</P>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11-14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老树</I>在2005-11-11 9:23:00的发言:</B>

    <>这里居然还有一篇重复的发贴,才发现,大家跟了这么多贴,就留着吧。</P>
    <>世界是大家的,人家爱穿短裤爱穿背心那是人家的事,只要不是光屁股有伤风化。</P>
    <>当然,也有旁人说不喜欢背心短裤的自由。</P>

    <>

    <>1、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想我在发贴的那晚就给你发了论坛短信,请你删了我这一贴。而且,我也在“原创文学园地”那版,把那篇命名为“你能删了那一篇,保留这一篇”吗?我想您老也不至于老眼昏花到连我的论坛短信和“原创文学园地”那篇的题目也看不到了吧?</P>
    <>2、您老发现我这篇在这个版块也有人跟贴了?这难道不能说明我把这贴子贴在这两个版块的可行性吗?</P>
    <>3、很开心,你后两句话里貌似有“自由和民主”的意味,这对您老来说,很难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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