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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嫌犯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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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袭警嫌犯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7月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现场。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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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7月7日电(记者 刘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7日对外公布: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对7月1日恶性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对闸北袭警案犯罪嫌疑人杨佳批准逮捕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查明2008年7月1日上午9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佳携带刀具、喷雾器、榔头等作案工具,至闸北区政法大楼附近警车停放处点燃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头戴防毒面具从闸北分局便民服务通道冲入大楼,用刀砸伤保安并冲进一楼治安值班室,趁民警不备猛刺乱戳,后沿大楼楼梯向21楼督察室跑去,先后在9楼、10楼、11楼楼梯、21楼电梯口处对毫无戒备的民警胸、腹部等处挥刀戳砍,并冲进2113室继续持刀行凶,被在场民警合力制服,作案工具亦被当场缴获。犯罪嫌疑人杨佳持刀行凶共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

上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犯罪嫌疑人杨佳经过精心预谋,持刀闯入公安机关办公场所,趁正在办公的民警不备,暴力袭警分别杀死伤害多名民警,手段残忍后果极为严重,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作为具有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一方面要依法监督司法工作人员公正履行职务,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任何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都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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